青海昱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失信,被罚3500元 [复制链接]

168
 
7月31日,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,青海昱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。青海省财政厅决定,对青海昱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。罚款3500元(700000×5‰=3500),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
168
举报

本版积分规则

创意玩法 更多玩法>
玩家测评 加入测评>
统计
本周明星用户
  • admin
    发帖达人
    admin

    每天发N帖,记录在社区成长的点滴

  • 嘉嘉嘉
    火爆写手
    嘉嘉嘉

    敏锐洞察者,产品达人,激情小马达,新晋大神。

  • 彭明
    人文骚客
    彭明

    博古通今,人肉百科全书,文人气息浓郁的本宝宝。

发表主题 回复

加入贴单

贴单,为家庭互联网而生

Copyright 2015-2025 贴单网 陕ICP备2023003579号 All Rights Reserved